法律法规

Regulation Resource
  • 名称
  • 文号
  • 颁布单位
  • 效力级别
  • 时效性
  • 实施日期
  • 公安部十一局关于劳改生产单位工会经费的提取问题的复函
    [55]公劳财字第40号
    公安部机构沿革
    部门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1955-04-29
  •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劳改生产单位组织工会问题的复函
    [56]会组密字第21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
    团体规定
    现行有效
    1956-03-14
  • 公安部十一局关于劳改场所修建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56]公劳狱字第142号
    公安部机构沿革
    部门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1956-10-22
  • 邮电部关于邮寄劳改犯包裹问题的通知
    [62]邮业密字第5号
    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机构沿革
    部门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1962-01-08
  • 公安部十一局关于具体执行邮电部《关于邮寄劳改犯包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62]公劳狱字第4号
    公安部机构沿革
    部门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1962-03-20
  • 公安部十一局关于如何划分正常死亡与非正常死亡界限问题的答复
    公安部机构沿革
    部门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1962-04-11
  • 公安部十一局关于劳改检察机构经费不在劳改业务费中开支的复函
    [80]公劳财字第400号
    公安部机构沿革
    行政许可批复
    现行有效
    1980-06-26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3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办投资〔2013〕449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机构沿革
    部门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2013-02-20
  • 公安部十一局关于罪犯假释后留队生产的政治、物质待遇问题的批复
    [81]公劳管字第135号
    公安部机构沿革
    部门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1981-03-07
  • 公安部十一局关于建立罪犯逃跑报告制度的通知
    [82]公劳管字第655号
    公安部机构沿革
    部门工作文件
    现行有效
    1982-10-11
  • 公安部十一局关于加强和整顿禁闭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83]公劳474号
    公安部机构沿革
    部门工作文件
    现行有效
    1983-07-12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三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
    深圳证券交易所
    行业规定
    现行有效
    2013-02-26
  •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关于选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通讯员的通知
    应指综综合〔2012〕7号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部门工作文件
    现行有效
    2012-05-21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3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行业规定
    现行有效
    2013-02-25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11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行业规定
    现行有效
    2013-02-25
  •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督导调研的通知
    应指信息〔2012〕15号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部门工作文件
    现行有效
    2012-07-17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行业规定
    现行有效
    2013-02-25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12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行业规定
    现行有效
    2017-02-22
  •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的通知
    应指协调〔2012〕27号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部门工作文件
    现行有效
    2012-10-23
  •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颁发2013年第一批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3〕47号
    国家核安全局
    部门工作文件
    现行有效
    2013-02-20
共 327103 条